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若干(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公司各级干部的监督,促进各级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督对象及内容(一) 监督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监督重点对象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二) 监督内容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勤政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情况。二、监督责任(一) 公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任务的落实。(二) 公司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按照路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对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查处。(三) 公司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四) 公司副职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