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维修人员的安全。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施工(检修)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的组织、现场管理、机械和电器设备、安全通则、检修准备、拆除作业、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完工后处理等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范围内所有施工(检修)的安全组织与管理。3管理内容与方法3.1施工(检修)组织3.1.1由厂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3.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