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轮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砂轮机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设计、制造、管理、使用、检查与维修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动砂轮机。 第三条 本标准不适用于气动机械设备。 第四条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2682-2021直向砂轮机国家标准 第二章 设计、制造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 工具及其附件、配件的设计应符合GB3883.3-202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和GB755-2021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的规定。 第六条 工具出厂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附件、配件的规格及要求;维护、保养说明;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工具的噪声与振动数据。 第七条 制造工具所选用的材料不得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第八条 工具应具有可靠、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