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2021年11月24日.签发了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21年2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对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也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应承担监理责任,使监理单位从原来的道义性提醒变为实质性的工作,并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法律上赋予了责任。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条例,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监理人员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过程中,把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并应编制监理细则,容入日常生活中,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无法逃脱有关责任,故特编制本细则: 一、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建设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管理上、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