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联合公司 “五零一降”的职代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升级改造项目安全投产,促进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 1、通则1.1考核办法中的死亡、重伤、轻伤事故,是指本企业员工的列统伤亡事故。(企业员工在厂区发生的交通伤害、乘坐通勤车造成的伤害、使用公用车造成的伤害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业处室的规定一并考核。)1.2二级单位直接管理的临时工、外协工、保驾队发生的工亡事故参照本办法按同档次50考核该车间、科室。1.3本办法适用联合公司各生产单位,机关处、部、室。1.4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由安环科、安全监督处负责考核.2、工伤事故的考核2.1、工亡事故的考核;2.1.1凡发生一人工亡事故(按人数计算),考核如下:2.1.2责任部门(如烧结厂):公司考核铁厂5万元,扣铁厂全体人员当月基本工资10%,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