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电锯安全技术措施 出于我公司改造皮带巷木支护,正遇部分木头过长,为节省时间,需使用手电锯进行切割,经我公司调度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组织措施 此项工作由常务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总监管;生产副矿长负责现场总指挥;总工程师陪同生产系统各职能管理人员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并保证措施同现场实际相符;技术科长负责派专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调度室主任负责总调度;通风队长潘娄娄具体负责现场施工管理,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风科长对此项工作负通风瓦斯监管责任;安全科长对此项工作负安全监管责任;现场瓦斯员负责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现场20米内瓦斯检测进行监测,确保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方可允许通风队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周边附近10米范围内配备2个灭火器,敷设供水管路,并对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进行喷淋洒水。 在现场人员学.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后,作业前向调度室汇报,下达可以作业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此项工作。 作业前,安全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