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5.1.2 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