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电安全措施 一、输电线路的架设 1、在建工程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达8米。机动车道与架空线离地必须达7.5米。起吊作业时,吊机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沿垂直方向达5米,水平方向达4米。 2、如果因地理等条件影响不能满足安全规定,可以运用防护设施或停电施工。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在110KV电压以下必须保证1.7米。 3、施工现场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设置,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配电室电源侧零线引出。在同一供电系统中,设备保护应一致,不得部分保护接零部分接地。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严禁安装开关熔断器或出现断线现象。 5、线路颜色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绝缘色依次为黄、绿、红色,工作零线(N)绝缘颜色为淡蓝色,保护零线(PE)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6、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要使用专用电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7、架空线路相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