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值班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使值班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则。 一、日常值班由应急办值守科、协调科全体人员轮流承担。法定节假日由应急办(总值班室)安排办公室日常没有值班任务的科室值班,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带班(详见节日值班有关规定)。二、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任务需要增加值班力量,由应急办主任安排其他同志随时参与值班。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确需离岗、替岗的,由值班人员协商其他同志替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项工作。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搞好跟踪,及时报告、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严守保密纪律,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值班信息,不得允许无关人员翻看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材料,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四、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在值班室电话闲聊、办私事,严禁外人在值班微机上进行任何操作;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同时,严禁所有人在值班室及与值班有关场所饮酒和从事有关违反机关规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