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管理由控制事故向控制隐患转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厂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各生产单位及各职能科室行政正职。 厂属各单位必须成立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明确职责,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上报工作程序,并监督落实。 二、职责划分 (一)我厂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控制、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厂分管副职是我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落实。 (三)各级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对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按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项目计划、工程设计、资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