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1、适用范围 1.1本细则适用于各项生产任务的考核。(计划性任务、突击性任务、外加工任务; 1.2本细则适用生产现场各项管理的考核。(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 1.3本细则适用生产活动中的各项统计及核算的考核。 2、工作规范 2.1部门负责人接到生产计划后,必须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生产作业计划。(月生产计划及小段作业计划)。 2.2部门负责人遇有突击性任务必须尽快落实专人完成。 2.3部门负责人接到外加工任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单要求组织生产。 2.4部门负责人接到修理任务,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作业人员修理,并做好用工、用料的记录,以备查帐。 2.5部门负责人接到质量反馈信息必须立即落实解决。 2.6生产、工作场地须按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生产,严格执行文明生产考核细则。 3考核标准 3.1各种生产计划任务(小段计划、月生产计划)必须按质按时完成,否则按未完成任务,扣罚当月生产管理奖。 3.2未经供应部同意随意修改或调整生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