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武汉中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承包方(简称乙方):( 武汉阳逻经开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为加强厂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就垃圾清运安全事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协议履行期限相同,属服务协议的附件,具有与服务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对整个垃圾清运、处置服务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三、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要按照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行驶路线行走,乙方清运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教育,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