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疏浚与吹填工程由于其特定的施工环境和施工设备,必须由专业的施工团队和施工船舶进行,因此其安全管理规定要比一般施工作业严格。 (一)疏浚、吹填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通航航道内从事疏浚、吹填作业,应在开工前与航政管理(海事)部门取得联系,及时申请并发布航道施工公告。 (2)施工船舶应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和适航证书,并获得安全签证。 (3)所有船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船舶设备操作与维护规程;熟悉船舶各类信号的意义并能正确发布各类信号;熟悉并掌握应急部署和应急工器具的使用。 (4)船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服务簿和任职资格证书。 (5)施工前应对作业区内水上、水下地形及障碍物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电缆、光缆、各类管道、构筑物、污染物、爆炸物、沉船等,查明位置和主管单位,并联系处理解决。 (6)跨航道进行施工作业应得到航政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水下潜管方式敷设排泥管线;施工中随时注意过往船只航行安全,需要时应请航政部门进行水上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