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施工与检修作业,依据高处作业分 级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手持式电动工 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及安全带、安全网、梯子检查标准 等标准、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的组织、现 场管理、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通则、检修准备、拆除作业、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动土作业、完工后处理 等安全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各单位施工与检修主管部门负责施工与检修中施工项目、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过程管理。 第五条 各级安监部门负责施工与检修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施工与检修单位负责施工与检修方案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检修所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