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施工组织设计序,特制订本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1、施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在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1、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2、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项目部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一、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