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公司职业卫生及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2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3 、定义3.1、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2、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中使用和产生的,并在作业时以较少的量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并与人体发生化学作用,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各种物质的总称。3.3、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4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5、内容与要求5.1、公司以管理部,安全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5.1.1、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