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弃物管理规定 (1)为加强对生产区生产废弃物的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避免浪费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生产废弃物属于化学物品或化学危险品的,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2、生产废弃物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定下列各项为生产废弃物: (1) 加制氢装置及催化装置的废催化剂 (2) 环保车间的污泥 3、生产废弃物管理 (1)生产废弃物由废弃物产生部门归口管理,安全部监督落实。 (2)产生废弃物的车间或部门应主动配合环保部的工作,接受环保部的调查和取证。 (3)各车间计划性和非计划性产生的废弃物,均应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包括废弃物产生的原因、数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非计划性产生的责任、损失情况等)报告生产副总、安全部。 (4)各生成废弃物的车间部门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妥善组织生产废弃物的贮存和保管。应注意避日晒雨淋,通风干燥。不同类废弃物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严防混堆、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