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1.2 督促检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所负责的区、队和车间的执行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1.3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1.4 带头执行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并教育各级干部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2、安全工作标准2.1 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达标工作。按标准检查,实施,推广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2.2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单位限期解决,保证安全。2.3 参加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办公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措施,解决关键问题。2.4 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2.5 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