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监督、作业证审批。 3.3设备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 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已达到使用寿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无修复价值的设施。 4.2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陈旧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设施。 4.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 4.4时间太久,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设备。 4.5设备更新换代后,原长期库存闲置的设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