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3、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器等高耗电取暖,以免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4、冬季宿舍使用电热器,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5、严禁私拉电线,如有私接电源者,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6、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7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宿舍内插座距地1.8m.,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8、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配电箱处放置两个干粉灭火器(每栋房至少配两个灭火器)。9、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