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管理和监测办法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措施、职责和奖罚的暂行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和生活后勤。2 引用标准环境保护法3 管理职能3.1 建立公司、分公司二级管理。3.2 公司质安科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组织领导 为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公司副经理分管此项工作,各单位相应由负责生产的领导分管,企业各级部门予以配合,其中公司质量安全科设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其有关日常工作以形成企业环境管理和监测组织工作体系。 4.2 管理措施4.2.1 施工生产4.2.1.1 现场水泥、石灰等易造成空间粉尘污染的建设材料,必须集中存储堆放并予以覆盖。4.2.1.2 施工中的油漆、乙炔、沥青等挥发刺激性物品,应在荒僻处或有防护隔离措施的范围内使用并符合废气、废渣排放标准。4.2.1.3 严格控制现场砼搅拌机、震动泵等建筑机械噪声。其中确无原则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办妥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