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防护与维修制度 项目部设置机械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设备的管理,机械操作员。须由劳动人事部组织上岗培训,取得机械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大、中型设备和特殊过程的施工设备,定机定人。操作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有关技术安全规程操作,项目部机管员进行日常巡检和抽检。 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操作人员按月填写机械运转记录,每日机管员汇总,并报设备管理部,施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对有关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润滑与防冻,作业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在日常维护时发生机械运转异常或涂发故障,由项目部进行局部检修,设备大修理送生产厂或有关该设备修理资格的维修厂。 具体机具防护如下: 一、搅拌机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2、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4、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