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和业务保安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隐患排查组组 长:矿 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同盟 安全矿长成 员:地质测量科科长、生产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安全监察科长、通风科长排查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长担任,负责水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安排、落实等工作。二、水害隐患排查范围1、地貌地质的情况。调查由开采或地下水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人工湖等地貌变化、岩溶发育矿区的各种岩溶地貌形态。查明地质构造的形态、产状、性质、规模、破碎带(范围、充填物、胶结程度、导水性)及有无泉水出露等情况,初步分析研究其对矿井开采的影响;2、地表水体的情况。调查矿区河流、水渠、湖泊、积水区、山塘和水库等地表水体的历年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淹没范围、含泥砂量、水质和地表水体与下伏含水层的水力关系等。对可能渗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