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及应急措施 一、安全目标 1、无死亡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2、无倒塌事故。3、无大型设备损坏事故。4、无火灾事故。二、安全保证体系1、根据施工企业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组成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安全科为专职业务科室并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的业务工作。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有职有责,严格管理。3、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履行职责,从措施强度、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执行检查等环节层层把关,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4、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例,标准和规范等,各工种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上岗。5、安全保证体系同时也是防火保证体系,现场由项目经理兼任防火组长。 三、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建设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