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接收单位:显示缴纳社保单位名称或无社保时置空 业务受理部门:(市局、某区局)申报条件:个人申办 接收申请日期:姓名 毕业时间 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 院校类别学历 目前是否深户 生源类别专业 拟入户地 (选择所在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随迁子女 (无随迁子女的不显示此栏)本人以个人申办的方式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本人知悉子女随迁政策,并确保所申报随迁子女符合随迁政策规定,且已如实申报随迁子女信息。 (无随迁子女的不显示此句)本人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后续无法办理报到或入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本人
2、承担。签名: 年 月 日毕业生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导出申请人填写的联系电话)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盖章时间:(信息提交日期)注:一、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人社规201624号)文件,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已改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两者具有同等效力,请学校、公安部门予以办理。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一份交户籍迁出地公安部门,一份在报到前上传人才引进系统。二、毕业生需在 90天内(接收申请日期之后 90天内或毕业证发证日期后 90天内或派遣之后 90天内,且在毕业后 2年择业期内)将已取得
3、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申请表、身份证共 4项材料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并提交信息,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请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在学历审核通过之日起90天内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非深户人员显示此句)毕业生需在 90天内(接收申请日期之后 90天内或毕业证发证日期后 90天内或派遣之后 90天内,且在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将已取得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申请表、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共 5项材料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并提交信息,在上传材料并提交信息之日起 90天内持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到下述地址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址(系统导出拟入户地的区人力资源局报到窗口) 。 (深户人员显示此句)三、档案保管单位(系统按默认的拟入户地区级公共档案管理机构导出) 、档案投递地址(系统按默认的拟入户地区级公共档案管理机构导出) ,毕业生应跟踪本人档案寄送情况。四、毕业生入户后,可在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存入人事档案。 (非深户人员显示此句)毕业生报到后,可在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和报到证存入人事档案。 (深户人员显1示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