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安全的规章细则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 1、采购员要求认真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