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杆、钢管杆组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专项措施 一、重点控制措施 1.制动地锚选在线路中心线上,并距杆高1.2倍处。开度与根开一致。总牵引地锚,距中心桩为杆高的1.31.5倍。四方临时拉线距离不小于杆高的1.2倍。两侧临时拉线横线路方向布置;前后临时拉线顺线路布置;后临时拉线可与制动系统合用一个地锚。 2.牵引动力地锚在总牵引地锚远方810m,与线路中心线夹角100左右。 3.采用埋土地锚时,地锚绳套引出位置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一致。采用角铁桩或钢管桩时,一组桩的主桩上控制一根拉绳。 4.分解组立砼电杆宜采用人字抱杆任意方向单扳法。若采用通天抱杆单杆起吊时,电杆长度不宜超过21m。采用人字抱杆单立电杆时,执行整体组立杆塔的有关规定。采用通天抱杆起吊单杆时,临时拉线应锚固可靠;电杆绑扎点不得少于2个。 5.电杆的临时拉线数量:单杆不得少于4根,双杆不得少于6根。抱杆的临时拉线设置不得妨碍电杆及横担的吊装;若为门型杆时,先立一根电杆的拉线不得妨碍待立电杆和横担的吊装。电杆立起后,不得在临时拉线在地面未固定前登杆作业;横担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