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防比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所指劳保用品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为本公司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在册在岗职工。 2、管理工作 2.1 后勤部负责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审批、采购、储存、发放、立册。 2.2 劳保用品的采购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质量,按需采购,适量备贮。 2.3 验收时要做到票货相符,如不符要求,不予验收。 2.4 对验收后的劳保用品应及时进仓,登记入账,凭领料单发货,按月汇兑并报材料会计,做到账物相符。 3、劳保用品采购与发放 3.1 采购劳保用品,由后勤部根据劳动者实际需要(型号、尺码)编制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