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市政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或若干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认可,再上报建设单位,然后组织施工。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