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防爆、防风安全控制措施 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吸收业主参加,健全防火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1、配电房、木工房及油库、火工品库,必须设立足够的消防器材。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消防规定。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2、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并组织员工防火知识及交底。 3、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需立体交叉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 4、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发现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距离不得小于5m。 5、在木板及易燃口区域应配备专职及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