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的基本要求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中,施工现场防火的基本要求 一、工棚或临时宿舍(以下简称宿舍)的规划和修建,必须符合防火和卫生的要求。 (1)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设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区,离开森林区应在一千公尺以上,并且不得修建在高压线路通过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2)在独立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十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十五公尺;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五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七公尺。 (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公尺。 (4)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其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当在一千公尺以上。 (5)临时宿舍区应当修建简易道路。 (6)应当划定厕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点。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