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各在建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动火管理办法:(消防法21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期满后应重新申请,否则视为无申请动火。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防水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范围 申请时间 申请人 申请材料 批准人 最长批准时间 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等禁火区域;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内、地下室内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提前三天 项目负责 人 动火申请审批表;动火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