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做好临时用电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