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国 颗 粒 学 会 标 准T/CSP XXXX-XXXX颗粒技术 电池级碳酸锂Particle Technology: Battery-grade lithium carbonate (工作组修改稿)19.120.A2819.120.A28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中 国 颗 粒 学 会 发 布- 1 -目 次前 言 .- 2 -引 言 .-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技术要求.- 5 -3.1 化学成分 .- 5 -3.2 理化参数 .- 5 -4 试验方法.- 6 -4.1 产品的外观质量 .- 6 -4.2 产品的化学成
2、分 .- 6 -5 检验要求.- 6 -5.1 检查和验收 .- 6 -5.2 组批 .- 7 -5.3 取样 .- 7 -5.4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7 -5.5 检验项目 .- 8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 8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 -6.1 标志 .- 9 -6.2 包装 .- 9 -6.3 运输 .- 9 -6.4 贮存 .- 9 -7 订单内容.-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碳酸锂量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和 ICP扣除法 .-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烧失量的测定 .- 1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硫酸根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
3、 19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硼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 21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磁性物含量的测定 颗粒 无机粉体中微量和痕量磁性物质分离与测定 .- 24 - 2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颗粒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单位: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锂业有限公司、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李健、陈建孝、*。本标准为首次发。- 3 -引 言目前碳酸锂用途广泛,在电池、铝电解、钢连铸
4、保护渣、特种玻璃、陶瓷、医药、核工业、高档Al-Li合金、特种玻璃和背投彩电工业等重要工业都是不可或缺的原料。随着近期全球新能源开发的热潮,碳酸锂在锂电池中的应用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电池级碳酸锂是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等)以及电解液的关键核心原料。电池级碳酸锂产品从长远来看,随着包括电动汽车、TMT及储能电池等下游碳酸锂应用的三大市场的加速释放,碳酸锂产业产需失衡的矛盾进一步加大,这也将进一步支撑碳酸锂产品价格的持续走高,其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经济效益显著。目前国内尚没有从青海盐湖卤水为原料的电池级碳酸锂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国际上也没有找到合适于青海东台
5、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青海盐湖髙镁锂比卤水为原料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锂的标准,为满足未来电池级碳酸锂的高端用户的要求,国内相关单位亟需要制定国家标准及修改行业标准。在国内电池级碳酸锂标准中,目前只有化工标准:YS/T 582-2006、GB/T 23853-2009和DB63/T 1113-2012 ,无论是规范格式,还是具体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不适宜现状之处,为指导合理利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要和使供需双方公平受益,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修订。修订的标准有利于规范市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使
6、用单位及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但是本次修订标准规定的电池级碳酸锂技术指标要高于以前所有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公司作为青海盐湖产业中的朝阳企业,利用离子选择性迁移的先进提锂技术,开发的电池级碳酸锂具有纯度高、含杂低的产品优势,这为今后提升公司在电池级碳酸锂制造行业中的知名度,提高行业内的话语权,在电池级碳酸锂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具有足具轻重的作用。为此,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国内外客户的要求现制定了颗粒技术 电池级碳酸锂为国家团体标准。公司作为在国内生产以盐湖含锂卤水为原料制备电池级碳酸锂的盐湖龙头企业,应该肩负起盐湖锂资源工业化开发应用领域的领军责任,以提升盐湖锂资
7、源的综合开发及利用水平。今后公司不仅要提高在国内外同行中的电池级碳酸锂行业中提锂技术竞争力,而且还要更进一步的拓展市场,力争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制造高端电池级碳酸锂的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为此,制定本团体标准意义远大。对于这次制定颗粒技术 电池级碳酸锂国家团体标准,是一次从盐湖卤水中提锂工艺制取电池级碳酸锂行业历史上的一次历史性技术突破,也为建立新的电池级碳酸锂国家团体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尤其本标准采用离子选择性迁移提锂工艺技术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对磁性物质检测,填补了国内空白,开辟了盐湖锂资源开发利用锂电新能源材料的应用和发展,意义重大。- 4 -颗粒技术 电池级碳酸锂1
8、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卤 水 电 池 级 碳 酸 锂 的 产 品 分 类 、 技 术 要 求 、 试 验 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及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 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锂盐湖卤水为原料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GB/T 63
9、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11064.1-2013 碳酸锂、一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分析方法,第一部分:碳酸锂量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GB/T 11064.10-2013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氯量的测定 氯化银浊度法规定进行。GB/T 11064.8-2013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8部分:硅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规定进行。GB/T 19077.1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GB/T 6284 化 工 产 品 中 水 分 测 定 的 通 用 方 法 。GB/T 11064.16-2013 碳 酸 锂 、 单 水 氢 氧 化 锂 、 氯 化
10、 锂 化 学 分 析 方 法 , 第 16部 分 : 钙 、 镁 、 铜 、 铅 、 锌、 镍 、 锰 、 镉 、 铝 量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法 。GB/T 19077-2016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GB/T 8170-2008 数 值 修 约 规 则 与 极 限 数 值 的 表 示 和 判 定 。GB/Txxxx-2018 颗粒无机粉体微量和痕量磁性 杂质分离与测定。- 5 -3 技术要求3.1 化学成分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化 学 成 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杂质含量 不大于牌 号 Li2CO3 主 含 量 不小于Ca Mg
11、SO42- B Na K Cl- Fe0.020 0.010 0.025 0.015 0.030 0.002 0.020 0.0005Si Cu Pb Ni Mn Zn Al Cd电池级 99.60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1 0.00013.2 理化参数碳酸锂的理化参数见表2规定。表 2 理 化 参 数检测项目 单 位 控制技术指标外观 / 白色粉末,具有流动性,无肉眼可视夹杂物,无团聚,色泽一致。m Dmin 0.1m D10 6m D50 2245m D90 100粒径m Dmax 800密度 g/cm3 松装密度 0.81.1烧失量
12、 % 500 0.60水分 % 110 0.20酸不溶物 % 在盐酸中 0.01白度 % 蓝光白度 95磁性物含量 ppb M.I. 500- 6 -4 试验方法4.1 产品的外观质量产品外观质量包括颜色、流动性和是否含有肉眼可视杂物,采用目测法检查。4.2 产品的化学成分4.2.1 产品中碳酸锂主含量的测定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4.2.2 产品中水分的测定按 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规定进行。4.2.3 产品化学成分测定按 GB/T 11064.16-2013 碳酸锂、一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分析方法,第 16部 分 :钙 、 镁 、 铜 、 铅 、 锌 、 镍 、
13、锰 、 镉 、 铝 量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法 测定铜、铅、锌、镍、锰、镉、铝,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方法进行测定钠、钾、铁、钙、镁的含量,其中氯根含量的测定按GB/T 11064.10-2013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氯量的测定 氯化银浊度法规定进行。4.2.4 产品平均粒径的测定按 GB/T 19077-2016 粒度分析 激光衍射法,规定的方法进行。4.2.5 产品中烧失量的测定按本标准附录B 的规定进行。4.2.6 产品中硫酸根的测定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进行。4.2.7 产品中硼的测定按本标准附录D 的规定进
14、行。4.2.8 产品中磁性物的测定按附录E颗粒无机粉体微量和痕量磁性 杂质分离与测定的规定进行。4.2.9 产品中白度的测定按如下规定的方法进行。4.2.9.1 仪器、设备4.2.9.1.1 白度仪4.2.9.1.2 工作标准白板,满足GB/T 5950-2008 建筑材料与非金属矿产品白度测量方法 第6章的要求。4.2.9.2 分析步骤取一定量的试样放入压样器中,压制成表面平整、无纹理、无疵点、无污点的试样板。每批产品需压制2件试样板。按仪器的使用说明预热稳定仪器,调零,用工作标准白板调校仪器,将试样板置于仪器上测定试样的蓝光白度。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
15、值不大于1。5 检验要求5.1 检查和验收5.1.1 产品应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7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供方提出。如需仲裁,供需双方应在需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5.2 组批生产企业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电池级碳酸锂为一批,每批产品不超过15t。每批同一产品应提交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验收,每批产品的净重为115吨。5.3 取样在保证样品均匀下,采用不锈钢取样器,按照表3规定选取
16、取样袋数,随机取样。将取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斜插至料层深度的2/3处取样,在检查外观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将取出的样品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自封袋中,袋上粘贴标签并注明: 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者姓名。一袋用于检验,另一袋保存三个月备查。表 3 选 取 取 样 袋 数 的 规 定同批电池级碳酸锂包装的总装袋数同批电池级碳酸锂应取样拣选的袋装数量同批电池级碳酸锂包装的总装袋数同批电池级碳酸锂应取样拣选的袋装数量15 全部 6199 9611 5 100149 101220 6 150199 112135 7 200299 123660 8 3
17、00399 13注:每批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包装的总装袋数超过 399 个以后,每增加 100 个或不到 100 个包装袋时,取样拣选的袋装数量应增加一个。5.4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4.1 出厂检验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出厂前必须做出厂试验,所做的检测项目分析包括:产品外观、Li 2CO3主含量、水分、盐酸不溶物、烧失量、硫酸根、氯根、硼、硅、铁、镁、钠、钙、钾、白度、磁性杂质、松装密度等项目的检验为出厂检测,其它项目的检验为型式检验。将发往的产品批次上附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出厂时的质量检测报告。5.4.2 型式检验- 8 -电池级碳酸锂产品在批量生产前,我们公司依据该电池级碳酸锂
18、产品标准,让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该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分析(即CMA检测报告),是为了验证该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通过型式试验验证后,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在型式试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检测项目分析包括:产品外观、颗粒粒度(包括D 10、D 50、D 90)、Li 2CO3主含量、水分、盐酸不溶物、烧失量、硫酸根、氯根、硼、硅、钙、镁、钠、钾、铁、铜、铅、镍、锰、锌、铝、白度、磁性杂质、松装密度,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规整、存档。若客户投诉后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方便于作为予以追溯的依据。5.4.2.1 当出现下列几种情况时进行型式检验。a) 当用
19、户提出要求时,对提出要求的项目进行检验;b) 当生产工序或流程、原料发生变化时进行型式检验;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 检验项目每批产品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表1和表2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当用户提出对产品其它项目进行检验的要求时,按合同约定进行。5.6 检验结果的判定5.6.1 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袋不合格。5.6.2 产品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不合格时,从备份样品中重新取样复测不合格项目,如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6.3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b) 产品名称;c) 产品级别号;d) 产品批号;e) 净
20、重和件数;f) 各项分析结果或各成份的保证值及检验部门印记;g) 本标准编号;h) 出厂日期。- 9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净重;毛重;主含量;产地;本标准名称;GB/T 191 中图 6“怕湿”标志;GB/T 6388 中图 1-5“化工”标志。6.2 包装6.2.1 电池级碳酸锂包装袋分 500Kg、1000Kg 等几种规格,或根据用户要求采用其它符合国家标准的重量包装。每吨袋产品净重为 10000.5Kg,每吨袋产品净重为 5000.5Kg。6.2.2 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采用塑料编织袋,其性能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6.2.3 内袋采用尼龙绳两次扎紧,或用与其相当的其他方式封口;外袋在距袋边不小于 30mm处折边,在距袋边不小于 15mm处用维尼龙线或其他质量相当的线封口。缝线整齐,针距均匀。无漏缝和跳线现象。6.3 运输产品搬运时应防止包装袋破损,并注意防潮,并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6.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无酸腐蚀气氛处。保质期3年。7 订单内容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级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