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环境责任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环境管理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2 总则 为确保职业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明确各级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并遵照执行,特制定本标准。 3 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 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施工分包合同(含承包责任书)中,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指标、措施、考核办法及应付的责任。 3.1 项目经理职责 A 对本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全责,是项目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B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健全项目部各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完善基础台账。 C 按程序组织项目施工,监督检查工序交接和健康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抓好项目的健康安全环境的防范工作, D负责外来施工队伍健康安全环境资格认证审查,并对其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监控管理。 E 组织编制或审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方案中的健康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F 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形象策划和文明施工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