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的一般规定 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2.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 4.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5. 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和触电保护器,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非固定架设的导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 6. 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7. 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8. 导线接头必须绝缘良好,不得裸露在外。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