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经项目部决定,由 同志担任本工程项目施工员,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为了提高工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1、按作业文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并具体落实所负责区域内质量、安全、环境防护等措施。对所负责区域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负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实施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参与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并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各阶段、在布置生产任务前对班组操作人员进行质量、环境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证计划,参与对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4、不违章指挥,并经常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对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汇报。根据工程进度负责过程中质量、安全、环境日常管理工作。 5、接受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