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安全。 一、爆炸物品的管理 .器材的运输 运输.器材必须事先办理.物品运输证。 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 禁止.器材同其他货物混装,或.同起爆器材混装。 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器材。 遇城镇或市,要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要远离居民区。 .器材的库存保管 1、.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现场临时.库贮存.、雷管、导火索数量,不超过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最大储存量,三者分库存放,库距不小于10m。库房设置在远离村庄(450m)的僻静处,距县级公路及110kv高压电线路等300m;库房门窗严密,防水防盗,四周设刺网,并设有单独看管房;设双人警卫保管,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和严格当日专人领、用、退手续。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要符合安全规定,建库前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才准存储.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