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发生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 2、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扬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各种操作规程。 三、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向甲方负责。 四、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或指定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由于乙方劳动组织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人员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与其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资料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