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 1 基本原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中国石化安2021278号),结合燕山石化实际,制定本细则。 1.2 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细则。1.3 本细则所称“党政同责”,是指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4 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环保发生矛盾时,都要让位于安全环保”的工作要求。 2 工作职责 2.1 行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