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检查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岗位证方可上岗,设备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按规定执行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操作工擅自调整安全限制、限位开关。严禁无证人员上机操作。 2、建筑起重机械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机、定责,并实行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性能、懂原理、东构造;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精心操作,并填好机械运转记录卡和交接班记录。 3、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棚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作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4、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5、企业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员、机管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再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并效验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