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制度 1、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作出具体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任务情况; (2)、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3)、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的时限为工程开工前20 天 2、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在此基础上编制出针对性较强安全技术措施,对那些施工工艺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进一步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根据工程及特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具设备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