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 1、站长对电站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副站长(或站长助理)、电站安全员协助站长工作;生技科制定电站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机制、应急预案,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2、各类设备实行挂牌监管;使用证件悬挂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报停、报废设备必须将使用许可证及设备去向报平昌质监局监督监察股;无证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建立落实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运行记录。 4、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按规操作,落实专人负责,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禁止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凭其有效证件方可从事相应项目的操作,并保证按设备技术规程上岗作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设备的作用性能、结构、位置等。 5、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严格按照设备检验周期,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电站安全员申报(巴中市特检所,检验热线:0827-5269582)检验,并对设备上的安全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