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施管理制度 1范围 1.1凡在化工生产岗位中的温度计、压力表,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护泄压装置、低压真空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静电避雷防护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企业生产厂的一般安全设施,如:安全梯、走台、取样台、护栏、盖板和安全门等均属安全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整、灵敏好用。 2管理分工 2.1安全环保部对各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 2.2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静电装置、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和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避雷设施等均由设备部负责监督管理。 2.3凡生产中的灭火装置,如灭火器、喷淋、洗眼器等由所在单位管理。我厂所用灭火器每三年进行一次更换。 2.4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保护个人的安全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和长管式面具等,均由使用单位管理。 2.5凡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