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子洞水电站大坝车辆管理办法 一、 为有效使用本项目的各种车辆和机械设备,保证设备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节约使用成本,降低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项目各种车辆和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及相应操作人员的管理,统一由车队负责,车队设负责人二名,车队行政归工程部。 三、 本办法中操作人员的雇用、解雇及奖惩各项,均按本项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由车队负责人提出方案,经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四、 车队应做好各种车辆设备的运行、维护,操作人员的考勤、油耗和各种零配件的使用记录,每月报项目部一份完整的资料备案,并作为项目对车队工作进行考核的依据。 五、 车队制定车辆及设备的详细操作规程,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 六、 本项目所有的车辆设备由主、副机手驾驶,专人负责(主机手),需其他人员驾驶时,应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主(副)机手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保持机件寿命,确保运行安全。 七、 车队应根据工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文明驾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坚持长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