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脚手架及脚手板的规定 第1条在高处工作,脚手道板的厚度须在50毫米以上并绑牢。斜道板应钉好横木条。严禁以圆木(杉槁)代替木板使用。 第2条在高处所搭的脚手架木板连接部分应错开。探头板长度不应超过300毫米。 第3条高于20米以上的架台,其周围应有一米高的栏杆。架台底部周围应有不低于0.1米的挡板,以滚落物体。 第4条在架台旁应有牢固的梯子,梯凳应用直径4.0毫米铁线绑牢,不许用钉子钉。架台所能承受的重量应以明显的木板标明,挂在人上下的地方。 第5条在超过5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用外脚手板封檐。工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冬季不宜穿塑料底鞋。 第6条高处作业人员随身使用的工具及材料,应备有工具袋,并注意勿使工具和材料掉下。上下传递物体要用绳索,禁止上下抛掷。 第7条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跨越35千伏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米; 2、10千伏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