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防火检查与巡查规定 为做好丰乐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市场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检查与巡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职责 1、市场的防火安全检查:由防火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参加,对本单位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 2、属下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由各部门消防安全员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3、重点要害部位坚持每天下班前对本部门防火安全进行巡查; 4、易燃易爆部位经常巡查(每天最少两次),并做好记录; 5、根据季节特点或特殊情况,由保安部牵头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巡查。 (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任务及分工 1、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由场长、各部主管负责,发现问题或防火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 2、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巡查由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员或义务消防队负责; 第二条 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中坚持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