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回柱绞车、慢速绞车安全运行规定 (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2)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可靠,绳头卡板必须上齐,卡板螺丝不得出扣滚筒内边。钢丝绳排绳整齐,不变形、不断丝、不打结。 (3)使用的绞车、钢丝绳,应符合煤矿规程规定和作业现场提升规定,必须经过验算合格后方可使用。 (4)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放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5)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 (6)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铆接可靠不松动。 (7)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闸轮表面无油迹。 (8)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 (9)安装平稳牢固,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10)信号装置声光兼备,清晰可靠。绞车道必须有合格的信号装置,上下车场和有通向绞车道的道口处必须设有正在行车,禁止行人的警示灯。 (11)对轮销齐全,各部螺栓紧固,减速箱油质、油位能满足提升运行润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