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一、报批程序: 住户装修应提前一周向物业公司申报,详细如实地填写装 修申请表 。并提供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例子件 一份。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签订室内装修管理责任书 ,并 签发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之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范围: 1、任何装修均不得拆改原屋墙、柱梁板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及公共设施, 轻质隔墙的拆改需上报物业公司并采取具体措施后 方可进行。 2、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不得改变房屋及配 套设施的使用功能。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只允许凿毛。 3、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厨房、卫生间地面装修,严禁破坏防水层,不得改变厨房、 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 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5、不得拆改供暖、空调管道和设施,严禁增加采暖设施。不得 隐蔽水表及各类阀门,管井检口不得封闭。 6、不得影响、占用公共部位,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 7、严禁在窗户阳台外安装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