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管理各物业辖区停车场(库)车辆停放收费管理,明确收费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飞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各物业辖区车辆停放收费管理。 2. 职责 3.1 门岗值勤秩序维护人员或车管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每日交班前汇总上缴管理处。 3.2 各管理处负责按本规定收取辖区各种车辆停放的停车费,每月末汇总上缴公司财务处,严禁截留、挪用。 3.3 公司财务处负责收取各管理处上缴的停车费,按规定纳入各相关帐户并存储。 3. 操作步骤和方法 4.1 临时停放: 4.1.1 外来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时,经门卫秩序维护人员询问事由、验证、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发给驾驶人员车辆出入证,由秩序维护人员(车管员)负责引导停放在规定的临时停车地点; 4.1.2 外来机动车辆离开时,由秩序维护人员(车管员)依据车辆登记进入、离开时间计算停车时间,并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如有损坏路面、公共设施、违章的,应按规定收取赔